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李媛莉)
1月20日,四川省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加快設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建立健全運行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今年1月底前,完成全省的集中監管倉設立。
通知明確提出,集中監管倉是對進入某區域的進口冷鏈食品集中檢測、消毒、存放,實施監督管理的中轉倉儲場所。全省涉及進口冷鏈食品輸入的縣(市、區),原則上按一縣(市、區)一倉要求設立集中監管倉。進口冷鏈食品輸入較少或無進口冷鏈食品輸入的地區,可統籌合并設立。
通知要求,集中監管倉設立工作應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同時將設立情況(名稱、面積、倉儲容量、詳細地址)等相關信息報四川省應急指揮部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通知進一步要求,各縣(市、區)應急指揮部要及時發布公告,凡是進入本行政區域內儲存、分撥、加工、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應于計劃到達48小時前向集中監管倉駐倉工作組預約申報,如實填報起運地、海關通關單證號、貨物名稱、外包裝消毒情況、核酸檢測情況、承運車輛號碼、收貨地等相關信息
進口冷鏈食品到達后應首先運抵集中監管倉,依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全面實施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確保每批貨品應檢盡檢、應消盡消,合格后方可出倉放行。集中監管倉應按“人物同防”要求,同步查驗完善貨品在“川冷鏈”平臺上的信息,落實好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檢測全覆蓋、包裝全消毒、商品全追溯、人員全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病毒污染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對進入轄區的來自國內高風險地區的冷鏈食品、與進口冷鏈食品混裝運輸的國內冷鏈食品,應參照本通知要求落實防控舉措。
原文標題:四川規定:進口冷鏈食品設立集中監管倉
原文鏈接:https://e.thecover.cn/shtml/hxdsb/20210121/147832.shtml
(編輯:鄧斯淇 責任編輯:賴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