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9月5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省政府常務會近日原則通過《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意見》從全面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改進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實化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調整完善部門協調機制,明確欠薪法治建設任務等6大方面,對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
尤其是針對“建設施工項目違法發包分包、層層轉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計量計價或結算爭議等”,是造成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根本原因!兑庖姟访鞔_指出,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中要繼續推行部門、企業、地方責任制。在企業責任制方面,要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總承包企業受委托直接代發勞動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辦法,避免農民工工資層層分包并淪為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博弈的工具。
同時,針對農民工討薪維權當中出現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分不清”等新情況,《意見》還特別指出,各類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在建筑施工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此外,我省還將建立完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現場農民工工資維權信息公示等制度,督促各類企業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多管齊下,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編輯 馮莉 責任編輯 賴武明)